隨著暑假的全面到來,韓國國家技術和標準院(院長陳宗旭,Jin Jong-wook)和韓國消費者協(xié)會(會長尹秀賢,Yoon Soo-hyun)呼吁對最近涉及水上游樂設備的安全事故增加保持警惕。
在過去的五年里(2019-2023),韓國消費這些會的消費者傷害監(jiān)測系統(tǒng)(CISS)共報告了290起水上游樂產(chǎn)品安全事故,自2020年以來呈上升趨勢。
根據(jù)韓國消費者基本法,消費者危害監(jiān)視系統(tǒng)(CISS)通過全國58個醫(yī)院、52個消防署、2個有關機關等112個傷害信息提交機構和1372消費者咨詢中心等收集、分析、評價危害信息,按年份分類的風險報告(案例):2019年82例→2020年46例→2021年48例→2022年56例→2023年58例。
沖浪板和滑水安全事故大多發(fā)生在二三十歲的人群中。按常見事故項目劃分,“沖浪板”安全事故182起,占總數(shù)的62.8%,“滑水板”58起(占20.0%),“護目鏡和腳蹼”16起(占5.5%),“救生管”11起。
按產(chǎn)品劃分,事故發(fā)生的年齡范圍存在明顯差異,一半以上的安全事故涉及“沖浪板”和“滑水板”等主動水上游戲產(chǎn)品,發(fā)生在20多歲和30多歲的人身上。安全事故發(fā)生在10歲以下的人身上的主要是用于安全飲水的產(chǎn)品,如“游泳眼鏡”和“救生管”。
由于粗心使用水上游樂設備而發(fā)生事故的案例很多。通過對安全事故類型的分析,最常見的事故189例(66.5%)是在水中玩耍時因“撞擊等物理沖擊”水上游樂設備造成的,在水中玩耍期間因“撞擊”水上娛樂設備等物理沖擊造成的事故最為常見?;够虻故鹿?1例(18.0%)。此外,還有泳鏡的彈性繩反彈并對眼睛造成傷害的事故,以及戴著浮潛面罩試圖潛水時漏水造成的安全事故。
特別是,在海外也有兒童因不正確穿戴臂環(huán)夾克(臂管)而溺水身亡的案例,因此消費者在使用臂環(huán)夾克(臂管)時需要格外小心。
主要傷害示例:
1)沖浪時撞到?jīng)_浪板造成的傷害(頭部灼傷、胸部骨折、手指割傷等);
2)戴著水鏡彈力繩引起眼球損傷;
3)游泳時用水搶會引起眼球出血熱傷;
4)戴浮潛口罩嘗試潛水,漏水造成安全事故的危險;
5)手臂管佩戴不當(浮力管位于背面),面部被鎖在水下,發(fā)生兒童溺水事故。
以上傷害可以通過正確使用水玩具和遵守安全規(guī)程預防。所以,為了在夏天安全玩耍,國家標準院和國家消費者協(xié)會提醒消費者注意,在下水玩耍之前應熟悉水玩具產(chǎn)品的使用方法并檢查有無異常情況。
兒童玩水前要仔細檢查安全裝備(救生衣、救生圈等),玩耍時要和監(jiān)護人在一起;浮潛時要注意不要走得太深,要注意身邊的碰撞事故。下水前,在腳可以接觸的水深處玩水,檢查水鏡和潛水面罩是否貼緊臉部,不要漏水(救生衣、救生圈等),確保沒有漏氣或浮力足夠。
為防止夏季玩水安全事故的發(fā)生,國家標準院和消費者協(xié)會計劃制作并分發(fā)玩水安全注意事項和載有玩水安全使用規(guī)范的宣傳海報。